圖片
圖片
階段 時間 大事記
計畫核定階段 1989、6 行政院核定「國家體育建設中程計畫」台灣北、中、南各興建大型體育館乙座。
1992、7 高市府核定「市政建設六年計畫-籌建現代化綜合體育館」興建地點位於中正體育園區原少輔院址,計畫興建容納22000席座位之多功能、多目標體育館乙座。
1993、9、22 行政院「國家建設六年計畫充實運動場地計畫」暨籌建體育館規劃案內之高雄市綜合體育館工程費33.17億元由教育部補助50%。
1995、6、5 本市左營區凹子底體一用地面積,於84年6月5日公布實施之「變更高雄市都市計畫凹子底都市計畫文小十五、文中小十七、體一、文中十六、文小六用地及苓雅都市計畫公二十用地減額使用並實施市地重劃開發案」由8.7227公頃縮減為5.7307公頃,並變更住宅區2.992公頃。
興建方式及地點評估階段 1999、5、1 市議會審議本案八十八年度預算時附帶決議,綜合體育館興建要「另覓地點,以BOT方式辦理,原少輔院地點改為青少年運動公園」。由教育局移交工務局辦理本案、教育局協辦。
1999、6、10 因應市議會質疑基地附近交通衝擊問題,向謝市長簡報,決議為中正體育園區與博愛路「左營○五體○一」用地兩案並行檢討,以確定興建地點。
1999、10、11 一、經公開評選程序委託劉培森建築師事務所、
  鼎漢公司、慧群公司、諮群公司工作團隊辦
  理「左營○五體○一」用地之左營體育館興
  建工程規劃評估案。
二、另由鼎漢公司辦理中正體育園區興建體育館
  對交通衝擊之評估案。
2000、3、22 向謝市長簡報現代化綜合體育館興建地點規劃評估情形:
(一)中正體育園區交通衝擊評估暨整體改善
(二)左營體育館興建工程規劃暨評估結論為興
   建地點選定於「左營○五體○一」用地。
2000、3、24 興建地點及方式提第887次市政會議審議。
2000、12、28 市議會第五屆第五次臨時會第三次會議決議:
興建地點在「左營○五體○一」用地,以BOT方式辦理。
2001、1、18 簽報市府本案擬依議會決議辦理,奉批示:為利BOT之推動附近土地應全盤檢討。
2001、2、8 為推動本案由工務局吳局長孟德擔任專案推動工作小組召集人,成立本專案推動工作小組。新工處處長林文雄擔任專案推動工作小組執行秘書,總工程司洪金耀等四人擔任幹事。
2001、2、19 第931次市政會議市長指示,對綜合體育館興建案以朝興建室內棒球場方向努力,並評估擴大興建基地之可行方案。
2001、2、21 工務局都發處簽辦本案採BOT方式開發,為提高自償率擬擴大開發範圍之可行性案。
2001、3、21
2001、6、13
一、教育局針對本工程擴大基地範圍案簽呈市長
  批示:請規劃單位就
  (一)合併原減額徵收之土地及
  (二)三民家商土地,做簡報後再決定。
二、工務局都發處針對擴大基地範圍簽奉批示:
  擬具可行方案向市長簡報。
三、專案小組第一次會議召開:結論為請規劃單
  位研擬興建規劃替選方案供參考。
四、經向市長簡報後裁示本案基地範圍及興建規
  模:興建地點「左營○五體○一」用地,面
  積5.73公頃,興建容納一萬五千人之綜合體
  育館。
籌備公告招商階段 2001、7、24
2001、8、20
一、依促參法規定本案於90年7月24日成立甄審委
  員會(由侯和雄副市長擔任召集人,委員
  有:林欽榮、鄭英耀、郭敏能、周光宙、陳
  文源、徐淵靜、姜渝生、吳濟華、張寬勇、
  劉明樓計十一位)及工作小組(府外顧問
  有:陳振遠、蘇志成、許茂雄、陳耀光、劉
  田修、李平章等)。
二、8月20日召開第一次工作小組會議決議:後續
  辦理方式參考本市捷運及市貿中心案例。
2001、8、28 第二次工作小組會議決議:
本案依促參法第四十六條或第四十二條規定辦理於招商說明書中不予明確界定。
2001、10、2 第一次甄審委員會議決議:
確認BOT招商案評審項目。
2001、11、1 第二次甄審委員會議決議:
特許年限為35年至50年間,本府優先使用權每年以十天為限,體育館應維持每年二個月以上體育活動。
2002、4、25 第三次甄審委員會議決議:
(一)同意辦理公告招商,
(二)政府補助之經費額度定為十五億元。
2002、7、25 彙整招商條件向市長簡報:考慮提高投資誘因以特許年限五十年公告招商。
環境影響評估及都市計畫變更階段 2000、4、21
2002、4、11
一、依環評法規定,本案需提環境影響評估審
  查,89年4月21日第一次提送環評說明書送
  環評會審議,經五次審查。
二、91年4月11日通過環評審查
2002、5、14
2002、8、13
一、都委會第274次大會研議本案都市計畫變更
  事宜。召開三次專案小組討論。
二、都委會第276次大會決議通過本案都市計畫
  變更事宜。
公告招商及評選階段 2002、8、13 BOT案開始公告招商
2002、10、28 招商公告計七十五日,截止收件後計有達欣公司及昱成公司兩家廠商參與投標。
2002、11、4 工作小組第三次會議:廠商資格文件初核完成。
2002、11、25 工作小組第四次會議:以府函通知達欣公司及昱成公司兩家申請人補正資料。
2002、12、19 工作小組第五次會議:針對達欣公司及昱成公司兩家投資申請人原始開發投資計畫書提出初步評估報告書。
2002、12、23 第四次甄審委員會議,確認達欣公司及昱成公司兩家投資申請人均為合格投資申請人。
2003、1、6 工作小組第六次會議:彙整評估意見。
2003、1、13 工作小組第七次會議:提出評估報告。
2003、1、30 第五次甄審委員會議:評選出達欣公司為最優案件申請人,昱成公司為次優案件申請人。
議約階段 2003、3、18 議約前座談會:邀請達欣公司針對第五次甄審委員會委員提出之意見及會議結論交換意見。
2003、4、1 本府成立議約工作小組。
2003、4、2 本BOT案向市長簡報,經市長裁示協商原則為「利基從寬,善後從嚴」。
2003、4、3 因應現代化綜合體育館出入之人潮及交通運輸,邀集捷運局協商R14車站站體擴大與基地附近整體造街事宜,捷運局同意提高站體容量、增加樓梯寬度及站體開口。
2003、4、14
2003、5、8
議約工作小組會議:共召開三次會議協商簽約、體育館產權、地上權設定等相關問題。
2003、6、23 因應達欣公司原始開發投資計畫書表述,將籌組新公司與市府簽約,經工務局專案分析後向市長簡報,同意最優申請人達欣公司成立新公司與本府進行議約簽約之作業程序。
2003、7、4 經公開評選程序委託森海國際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協助議約、工程圖說、造價審查等專案管理技術服務。
2003、7、11
2003、10、23
議約會議:依據招商說明書規定簽約前須招開議約會議,共召開十五次正式議約會議,議定開發經營契約及地上權設定契約條文。
2003、9、8 向林副市長簡報本案議約階段執行工作。
2003、9、15 本案建設修正計畫報體委會轉陳行政院審查,以爭取中央補助興建經費。
2003、10、28 第六次甄審委員會議:確認開發經營契約、設定地上權契約議約修正後條文。
簽約階段 2003、11
2004、1
協助達欣公司成立新公司及協商簽約事宜。
2004、1、30 謝市長主持簽約典禮,林副院長信義蒞臨共襄盛舉,由本府與達欣公司為辦理本案所成立之漢威巨蛋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完成簽約。
2004、2、4 本局林欽榮局長代表本府赴行政院受頒「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簽約獎金」獎牌及獎金。
計畫實施展開階段 2004、2、6 本府與漢威公司展開本開發案興建工作及規劃設計研商會議,目前仍持續進行。
2004、6、28 本開發案通過都市設計審議。
2004、7、14 本開發案通過結構系統預審。
2004、7、19 本開發案通過交通維持計畫審議。
2004、7、21 本開發案通過環評差異分析審議。
2004、7、28 本開發案取得連續壁等地下工程雜項執照。
2004、7、30 第七次甄審委員會議:確認漢威公司修正完成之「開發投資計畫書」。漢威公司同意依中山路美麗島大道模式認建北起文自路南至九如路之博愛路兩側造街範圍。
2004、8、13 由謝長廷市長主持動土祈福儀式。
2004、9、24 連續壁工程完成(長度922m)。
2005、3、24 主體工程建造執照核發。
2005、4、2 94年4月2日完成基樁工程,計有圓形預力混凝土基樁 (1101支)與矩形壁樁(153支)。
2005、5、19 主體工程開工。
2005、8、9 協商漢威公司出資6000萬元,認捐博愛世運大道人行道工程。
2005、10、13 工程進度9.83%,土方工程累計出土約22萬方。
2006、4、15 公共工程委員會吳主委澤成視察工地。
2006、5、20 體育館地上層立柱祈福。
2006、6、8 附屬設施及附屬事業結構體上樑。
2006、7、2 體育館區塔吊安裝。
2006、9、1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查核督導。
2006、11、12 工程進度39.25%。體育場區鋼構施工及地下室逆築區施工。
圖片
圖片